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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需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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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持本人有效借书证、阅览证,可进入本室借、阅图书。 |
| 2、您若携带包裹,请在本室办理包裹存放手续。 |
| 3、开架图书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图书进行阅览或外借,外借图书请按规定册数到本室的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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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、非本室图书不得带入阅览。如发现所借图书有污损现象,请向工作人员提出加盖“污损章”。 |
| 5、阅览后不办借书手续的图书,请放入室内书车上,以便工作人员归架。 |
| 6、借书期限为一个月,逾期不还,每日每册收逾期费0.1元;丢失图书,按书价的3—5倍赔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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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、请爱护图书,如发生污损、撕页、折叠、划道、涂抹等现象,视其程度轻重收取资料保护费,如发现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入室外者,按规定进行处罚。 |
| 8、请爱护阅览桌椅,不准随意蹬踏、乱涂乱写乱画。 |
| 9、凡有不文明的言谈举止或衣冠不整者,谢绝入内。 |
| 10、请勿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和饮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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